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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兴凯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景区范围内的总体规划和详控规划的编制、修订和景区管理。规划的编制和修订由管委会牵头组织,报省政府审批。
三、按照规划审批景区内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由鸡西市政府或省政府审批,建设中涉及少量林木砍伐的,授权管委会审批。审批权限由管委会与林业部门协商确定。
四、负责对整个景区的开发、建设、保护和旅游服务行业进行管理。
五、完成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利用的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
四、制定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规划和权限审批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建设项目;
六、负责病虫鼠害防治、疫源疫病监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七、开展国际、国内保护区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八、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九、对保护区的开发、建设、保护和旅游服务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资源和环境的违法行为。
咨询电话:0467-218767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88号 鸡冠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法制科、招商引资局牌子)联系电话:0467-6185022办公室:负责行政综合工作,负责管委会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机要、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主任办公会议的召集和记录工作,负责大型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办、催办、协调管委会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负责财务、人事劳资、信访和外事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