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县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基础建设项目。负责协调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工作,上报需要省、国家审批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有关工作。
(六)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管理水库移民登记。
(七)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经济、产业、能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八)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改革,协调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全县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县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承担全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全县重大项目工作。编制县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县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健全全县重点项目遴选、储备制度。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十四)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
(十五)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和市投资项目。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拟订粮食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指导督促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综合、分析、预测全县粮食产销形势、动态,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为县政府制定有关粮食决策提供依据。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现、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县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县级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县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核准范围、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4.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粮食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粮食储备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有关任务。
2.与县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筛选、申报和验收等工作。
3.与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批或备案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职责的,商请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审查。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4.与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向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县发展和改革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承担机关文电、信息、安全、印信、保密、信访、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群团、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职责。负责宣传党和国家价格政策和法规。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粮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县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二)产业协调股。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产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谋划产业发展,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争取申报老工业基地振兴、高新技术产业重大政策和项目。拟订全县油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油气化工管理职责,负责项目审批、备案。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措施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基础建设项目。负责上报需要省、国家审批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工作。提出全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和指导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有关招投标方面的综合性政策规定。负责编制县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县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
(三)社会事业股。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负责社会领域投资项目管理。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县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和布局建议。负责规定权限内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经贸流通领域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与县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筛选、申报和验收等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定权限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审核、申报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审核、申报等工作。
(四)价格管理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价格政策和法规。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订县管商品价格调定价方案,组织拟订、调整县管商品价格。负责拟订综合性价格政策和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建议。落实相关商品价格干预措施、调控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县级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等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分析市场物价形势,预测物价走势,为上级发改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宏观调控提供依据。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和县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含经营性收费,下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县管服务价格标准,参与拟订全县服务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和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相关政策解答和咨询。
(五)粮食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粮食质量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工作。拟订全县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仓储、物流网点布局。落实粮食仓储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组织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地方粮食仓储企业储存业务。指导农户搭建科学储粮设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营销。拟订粮食产品品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的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的具体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秦维涛 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主持发展和改革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刘秀生 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粮食局负责人。分管粮食管理股。
张甫凯 党组成员、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粮食局局长。分管党务、项目谋划、管道、移民、国家重大项目库调度和能源工作。具体对接市发改委投资科、社会科、新能源科、油气科、电力运行科、管道科、评估督导科。分管社会事业股。
栾野 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国动办主任。分管常务、国防动员(人防)、指标调度、对上三争、节能审查、营商环境、人事、法治、安全、体改、行政审批事项、农经等工作。具体对接市发改委综合科、环资科、地区科、振兴发展科、经贸科、高新技术科、政策法规科、农经科、审批平台维护工作。分管办公室、国动股。
朱志军 县委保密委专职副主任(借调)。分管价格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
刘一鹏 电商办副书记(借调)。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产业协调股、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交通,具体对接市发改委产业科、项目建设科、交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