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以及县政府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讲话等文稿。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反映问题,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议。
(三)负责县政府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四)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文件制发和上下级来文处理,以及印信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县政府网站的管理。
(六)负责政务接洽及外事、国家安全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七)负责国防动员工作,依法履行有关的国防动员职责。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调研室。承担以县政府名义向国家、省及市等上级机关汇报报送的文字材料和年度工作总结的文字综合工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发言、文章等;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部署的重点工作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协同有关部门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大型会议文件;及时跟踪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社会动态,搜集、整理、分析、报送和反馈重要综合信息,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室。承担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单独召开的会议和考察调研、走访慰问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县直机关部门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负责县人大、县政协转交县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批评、建议的督办和综合报告;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査;负责县政府召开的各项会议出席情况的考核;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日常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一室。承担县政府分管常务的副县长,相关副县长分管的工作,按领导要求做好相关文字综合、公文处理、会议会务、调查研究、信息整理、宣传报道、督办协调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二室。承担县政府相关副县长分管的工作,按领导要求做好相关文字综合、公文处理、会议会务、调查研究、信息整理、宣传报道、督办协调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电室。负责上下级来文的接收、拟办、管理、传阅、利用及归档立卷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审核制发;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印信管理;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纪要的制发及归档工作;负责办公室保密管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等信息;按照有关领导要求转办省市领导同志指示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办。负责组织协调国防动员工作;负责协调接待外宾人员及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会务接待办。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及各类大型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的会务办理及记录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政府领导及部门领导考察、视察、检查县政府工作的接待工作,以及到县政府进行业务交流、洽谈的各级领导的接待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政务公开办。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活动进行公开;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对工作内容、依据、程序、标准、时限及结果等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进行综合反馈和督办落实。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