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乡镇和有林单位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及林木采伐计划。组织编制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区级自然保护地的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按照权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和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产业建设。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协调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资金、省级资金、实际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并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特色自然保护地体制。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投资、市级投资、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组织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编制、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国库集中支付和国有资产账目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375室,办公电话:0459-5165102
(二)造林绿化管理岗
承担森林、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区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工作。承担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手机、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区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测、监督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新品种保护工作。组织编制上报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办公地点:377室,办公电话:0459-6165106
(三)森林资源管理岗。
负责全区森林的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执行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由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临时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承担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利用。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区各类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制订、审查论证全区湿地保护管理、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规划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协调全区各有关部门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做好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组织实施全区湿地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估及科普宣传等活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编制下达全区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全区林业生产调度、统计及重点工程运行监测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办公地点: 352室 办公电话:0459-6165513
(四)防灾减灾岗。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草原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禁牧、草蓄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以及草原生产、经营许可。承担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编制上报草原建设项目。组织开展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负责草原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办公地点:360-1室 办公电话:0459-6076510
三、领导班子成员
卢宏宇 职务:局长
分工:负责大同区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工作。
王海军 职务:副局长
分工:负责大同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造林绿化、执法、党务、人事、财务等工作。
张博文 职务:副局长
分工: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野生动植物保护、营商等工作。
于 野 职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病防、湿地、自然保护地等工作。
咨询电话:0459-6165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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