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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一、主要职能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文化、体育、旅游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研究拟订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的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
(三)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四)指导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组织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全区群众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推动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
(五)贯彻执行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文物管理、保护、利用、宣传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区体育市场。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统筹规划全区体育发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九)承担文化、体育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区级文化、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指导监督文化体育旅游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维护辖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按照省辖市同城合一原则,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建一支执法队伍,负责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承接原旅游商务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局的旅游管理等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公共文体岗。负责公共服务。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育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群众、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和老年文化体育工作。负责文化馆(站)、图书馆(室)事业和指导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全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公共数字文化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大型文化活动。
(二)市场管理岗。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的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文化体育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三)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岗。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产业政策和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的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
(四)安全管理岗。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及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党政综合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化相关系列职称推荐工作。负责全局财务核算工作及所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陈洪波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顾文友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分管旅游(市场)、安全、审批等方面工作。
贾海涛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正科级干部。分管文化(市场)、党建、纪检等方面工作。
李国峰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科级干部。分管体育(市场)等方面工作。
联系人:常秀
咨询电话:0459-623365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龙凤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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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