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富锦市宏胜镇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
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府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对党务、政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起草有关报告、总结、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上传下达、宣传、信息、档案、信访、保密、值班安排、接待等秘书事务工作;负责行政后勤管理;负责镇政府各类文件、新闻、信息材料撰写及全镇统计、资料工作;承办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办理好业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办公室
负责全镇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具体做好组建党组织、培养发展党员、党员和干部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信息调研以及处理党务工作;负责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调动及任免考察、录(聘)用、轮岗、转正定级、离退休和干部档案整理等工作;负责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推荐就业、职称评聘及企业的人才规划、引进、培养及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镇老干部管理工作,协调各单位落实老干部的各项待遇;负责镇党委的政治思想宣传、理论学习以及全镇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镇党委的统一战线工作;承办镇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做好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化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组织开展面向党员和群众的服务,集中受理为民服务事项,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负责镇村老干部待遇审批落实、老党员慰问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宣传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上级有关决定;掌握、分析本镇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组织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协调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它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格化服务中心: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3.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落实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和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流通、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农教科等工作;负责农业、畜牧、农机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涉农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美丽乡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贯彻落实人居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辖区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文化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广播电视、基层党校等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收集、整理、保护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普及科技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积极服务;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实践活动;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执法队
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负责行使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城区和农村规划管理、无证商贩、商店占道经营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业、林业、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配合市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富锦市宏胜镇领导
任 政 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伟 人大主席
张 涛 党委副书记
李洪成 纪委书记
田中光 副镇长
刘鹏越 副镇长
孙天淇 武装部部长
吴运秋 组织委员
咨询电话:0454-2341316,0454- 234560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福居嘉园9号楼,锦绣大街与新开路交叉口,铁路小学北侧,富城国际小区东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