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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富锦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富锦市公安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影响全市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三)组织全市公安侦察工作,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协调、组织、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依法管理国籍,负责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履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全市经济秩序,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七)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八)依法监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
(九)负责管理、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富锦市公安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三)刑事侦查大队。
(四)交通管理大队。
(五)治安管理大队。
(六)刑事技术大队。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九)政工监督室。
(十)法制室。
(十一)警务保障室。
三、部门直属机构
(一)看守所
(二)行政拘留所
四、派出机构
市公安局机关城镇派出所:
(一)西平派出所
(二)东平派出所
(三)向阳派出所
(四)南岗派出所
(五)工业园区派出所
市公安局机关农村派出所:
(一)二龙山派出所
(二)大榆树派出所
(三)锦山派出所
(四)向阳川派出所
(五)上街基派出所
(六)长安派出所
(七)砚山派出所
(八)头林派出所
(九)兴隆派出所
(十)宏胜派出所
五、富锦市公安局领导
宋立臣 副市长、党委书记、局长
张爱军 党委副书记、政委
刘彦昌 党委委员、副局长
岳勇 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宪革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张钧 党委委员
刘笃军 副局长
咨询电话:0454-829808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西路26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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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