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指示。研究制定全县教体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各类教育和学校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对全县教体工作全面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提出调整、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技术及成人教育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6.负责对全县初等义务教育的普及进行评估和验收;负责对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的实施和普及进行检查评估。
7.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制定教育基本建设规划并协调、组织落实。
8.制定全县师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上级教育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10.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招生计划。负责各级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及师范类毕业生分配和就业指导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情况、管理、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扶贫、关工委、纪检、巡察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承办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教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协调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
承担全县教体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和学校德育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党建带群建工作。指导全县教体系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承担全县教体系统党的建设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的研究谋划、部署推动、督促落实。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工作。承担全县教体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指导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县直学校领导干部,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县直学校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承担全县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发展规划和财务审计室
负责编制全县教体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承担全县校(园)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拟定高中招生计划。拟订局属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教育规划纲要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承担推进重大教育改革的有关工作。
参与拟订教体经费筹措、教体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县教体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教体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各单位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义务教育保证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体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教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扶贫工作。
(三)教育体育视导室(体育工作室)
1.教育部分:
承担普通中学教育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拟订普通中学的基本教学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指导普通中学管理教材建设。指导普通中学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指导普通中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初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承担普通中学少数民族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工作。指导中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承担普通小学(含民族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落实小学义务教育的基本教学政策措施。落实小学义务教育的办学标准。拟订小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基本教学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指导普通小学(含民族小学)教材管理建设。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指导特殊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承担小学(含民族小学)少数民族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县镇小学对口升初中分配方案,指导县镇划分小学新生入学学区,负责县镇小学的学籍管理,县镇小学转学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承担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统筹协调、指导全县职业高中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职业高中的教学政策措施。指导职业高中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职业高中德育、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全县职业高中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卫生与艺术教育相关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县中小学生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拟订提高艺术素质的相关政策。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和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协同县政府执法部门治理无证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体育部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康计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并实施;负责全县社区、镇、村全民健身工程申报、审核、建设工作,对公共体育设施实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和管理全县大型体育活动和各协会体育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晋级工作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全县体育社团资格审核、换届工作;负责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与财政部门共同编制年度预算,使用和管理县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经营场所和权限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制定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管理;组织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中小学生联赛,加强学校体育场地(馆)、器材、设施管理和向市民开放,监测学生体质健康;负责全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工作;强化国防教育;组织全国、全省、全市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有关活动;指导全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四)师资人事工作室
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初级教师职务认定,中级、高级职务评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县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中小学特级教师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统筹协调全县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公费师范生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工作。协助县委机构编管理机关审核全县教育机构编制。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发布教育督导报告、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杨春峰:林口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威威:林口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焦福男:林口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亮:办公室主任。
石长松:发展规划和财务审计室主任。
段亚东:教育体育视导室主任。
李洪峰:师资人事工作室主任。
朱宏宇: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负责人:杨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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