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林口县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乡镇、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县“诚信林口”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县直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牵头组织重点建设项目联审会办。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县“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
(十三)负责县涉企政务、民生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负责进驻、派驻部门单位、办理事项、服务效能及人员考核管理。
(十四)承担县委、县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的有关责任分工。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应向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县涉企政务、民生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县“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三)大数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政务大数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推进落实省政务数据资源建设标准,推动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开放目录。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县“诚信林口”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机关党的机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领导
周其双 林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皮 馨 林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彦莉 林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口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负责人:周其双
咨询电话:0453—3523049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林口县兴林大街(林口县实验学校东北侧约150米左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