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关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统筹谋划、管理全市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推进落实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市级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七)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全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一)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全省能源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市电力、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全市重大项目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定全市价格改革方案、起草地方性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参与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成本调查。承担对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开展全市价格评估、价格认定工作。
(十四)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工作。负责建立全市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开展价格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情况,提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十五)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
(十六)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制定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市投资项目,统一负责市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八)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九)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拟订粮食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做好全局文电、信息、安全保卫、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法规、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事务、应急管理、会务服务等工作。
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
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牵头负责全局扶贫工作;
负责上级及外地相关部门检查、调研等的接待工作;
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负责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负责党务、妇联、工会、离退休干部、信访等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新闻宣传、陪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和劳动工资等工作;
负责巡视巡查整改的综合汇总、全局性工作的汇总督办以及全局文字材料的综合等工作;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国民经济规划办公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负责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负责推进落实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全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全省能源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市电力、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投资审批办公室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统筹谋划、管理全市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负责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市级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重大项目办公室
负责统筹管理全市重大项目工作;
负责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价格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定全市价格改革方案、起草地方性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参与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成本调查。承担对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开展全市价格评估、价格认定工作;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认证监测办公室
负责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工作。负责建立全市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开展价格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情况,提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粮食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市投资项目,统一负责市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负责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拟订粮食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
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
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
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制定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
负责权限内粮食收购备案;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李彩云:负责党政全面工作;
副局长叶光耀:主管办公室、国民经济规划办、投资审批办、经济发展办、重大项目办工作;
副局长韩兴宇:主管粮食业务办、粮食行业管理办,协助李彩云局长抓招商专班工;
副局长郑清元:主管价格管理办、认证监测办工作。
负责人:李彩云
咨询电话:0453-761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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