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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医疗保障局

龙江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452-583211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长青路189号,邮政编码:1611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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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医疗保障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并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并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统筹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区域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十)收回原由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全部行政职能(不含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健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龙江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简介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 0452-2416097,医保服务热线:0452-12393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95号, 邮政编码:16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龙江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龙江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咨询电话:0452-5841299    

办公地址:龙江县通达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302室 邮政编码:161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龙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龙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2-585289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 通达街1号 龙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江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