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组织全区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推进建设科教强区;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全区信息技术教育、远程教育的统筹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指导中初等教育机构开展信息技术教育、远程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四)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提出保障全区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拟订全区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德育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六)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继续教育宏观指导工作。负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捐资。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市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九)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及人才工作。组织全区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师资培养规划,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做好教师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全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一)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全区招生考试工作中对考生违规违纪的处罚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行政处罚。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
(十三)负责教育领域的安全信访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领导
于洪芬:建华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郭子文:建华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分管基教科、民职科、督导室、招生办
刘静微:建华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保健所、艺体科、信息中心、人事科、办公室
刘旭颖:分管党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0452-6160000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永安大街213号312室 邮政编码:1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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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2-256320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军校街与双华路交叉路口往南约150米(奕人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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