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和龙市公安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省厅、州局、和龙市委、和龙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起草公安工作的相关规章,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侦查、协调处置经济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案件。
(三)依法查处全市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
(四)负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全市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侦查各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刑事犯罪案件。
(七)负责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和边防治安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十一)规划全市公安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并提供服务。
(十二)制定、落实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
(十三)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二、局长分工
和龙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金海东同志: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党委班子建设。
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全国哲同志:协助局长分管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大队、行政审批、信访室、看守所、拘留所工作;包保民惠派出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朴新友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刑警大队、经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工作;包保光明派出所、文化派出所。
党委委员刘伟同志:协助局长分管警务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户政大队工作;包保头道派出所。
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室主任金泰山同志:主持政治工作室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警务保障室、巡查联络办公室工作。
党委委员、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韩成文同志:主持边境管理大队工作所。
副局长朴昌俊:协助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内保大队、禁毒大队工作;包保福洞派出所、八家子派出所。
指挥长张殿成:支持情指中心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平安建设、环侦大队、特巡警大队工作;包保东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龙城派出所。
三级高级警长王洪银同志:协助局长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备注:金海东局长出差期间全国哲同志主持全局工作;全国哲同志出差期间由金泰山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朴新友同志出差期间由刘伟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朴昌俊副局长出差期间张殿成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刘伟同志出差期间由朴新友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张殿成指挥长出差期间由朴昌俊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金泰山同志出差期间由全国哲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政治工作室(负责人:金泰山)。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党建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干部管理、培养、教育、培训、考察考核、任免和调配工作;开展公安新闻宣传、立功创模和表彰抚恤。负责队伍正规化建设及系统、政府、局内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日常管理、招聘、教育培训;做好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项工作。
(二)指挥中心(负责人:张殿成)。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办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以市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电报审核工作(包括会务组织、机关值班值宿安排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信息网络的规划,设计和实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网络运行维护、优化配置,升级改造、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视频专网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统筹全市公安机关情报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局合成作战指挥系统,规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报警服务系统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人:李成洙)。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核,办理各项工程审批手续,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等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警用武器、器材、仓储、调运和发放工作。警用物资的调拨工作。负责全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物品的购置、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的维修、维护保养、燃油采购、保险及事故理赔工作。负责办理车辆号牌、检验、更新、报废及转落籍工作。负责组织全局警用服装发放和调剂工作;责涉案财物和罚没物品、扣押物品的收缴、保管工作;负责局办公楼的环境卫生管理及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负责局办公楼的物业维修、维护与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负责警官食堂的管理工作。
(四)法制大队(负责人:方松春)。负责执法制度建设;案件审核;案件办理;执法监督;执法服务指导;法律学习培训宣传;法制调研工作。
(五)信访室(负责人:刘国政)。负责公安信访工作,负责与省、州、市信访部门协调落实信访各项业务工作。
(六)警务督察大队(负责人:李文华)。负责督察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察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察治安突发事件处置;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负责督察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督察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情况;负责处置公安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负责督察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负责督察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情况;负责督察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人:孙曜域)。主要职责为犯罪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批、管理,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对计算机及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察、查处工作,收集犯罪证据,对犯罪案件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负责情报平台、应用公安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平台使用、建设和维护工作,开展数据分析挖掘、情报分析研判。
(八)户政管理大队(负责人:胡宗礼)。负责组织全市户籍派出所有关人口基础工作、全市常住人口及户籍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异地证、吉林省居住证的制发管理及全市人口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派出所民警岗位培训和对开展人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九)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人:李相一)。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掌握、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查处的对策;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体、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救助群众危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依法对卖淫嫖、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枪支、爆炸物品、剧毒、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十)内保大队(刘玉明)。负责维护全市内部单位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工作;指导处置内部单位大型群体性事件;监督指导全市党政机关、首脑要害、工矿企业、文博、医疗卫生、国防、科研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及金融商贸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金融网点、运钞车、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文物遗址保卫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国家、省、州各类考试试卷押运、考场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内部单位护卫队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并查处发生在内部单位的医疗事故、破坏生产经营等22种一般刑事、治安案件;指导并查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国家教育考试“助考”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查处工作;做好经济文化保卫各项业务工作。
(十一)禁毒大队(负责人:韩基勋)。负责全市毒品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禁吸戒毒工作;负责全市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监管工作;负责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人:李京洙)。负责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
(十三)刑事侦查大队(负责人:柴寿绪)。负责全市各类刑事案件侦办工作;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型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以及各类刑侦基础工作。
(十四)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人:郑成范)。负责全市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的指挥、疏导,日常路面巡逻,依法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科学管理交通,合理规划道路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合理设置、安装道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为道路施划标线等,负责对各类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处理交通事故现场,侦破逃逸事故案件,依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类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全市大型活动进行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大型警卫任务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特巡警大队(负责人:庄占泉)。负责处置辖区暴乱、骚乱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突发性事件制止和处置危害社会稳定的治安事件和严重暴力犯罪;负责维护辖区内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街面现行违法犯罪;接受群众报警,救援危难群众;负责巡逻守候、设卡堵截;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对重要目标的警卫任务;成立警犬中队负责警犬业务训练及相关技术培训和学习,根据上级指令组织警犬参加重大群众性活动保卫和各类治安紧急事件的巡逻警戒,防爆等维稳工作。
(十六)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人:金仁珠)。承担各类出入境证件的受理工作:负责指导和龙市内派出所各业务部门的外国人管理工作,落实公安部、省厅、州局外国人管理分工配合机制,定期监察指导外国人管理各项工作;负责全市的涉外案件的查处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有关工作。
(十七)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人:张范益)。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犯罪侦查职能,环境污染,保护全市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工作、打击各种毁林犯罪工作;负责侦办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制售假烟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打击辖区内的污水排放犯罪行为;侦办上级公安环侦部门交办的有关案件。
(十八)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刘国欣)。负责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市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增加与撤销,调整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的审核工作;负责“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的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宣传和咨询答复工作;负责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负责营商环境工作。
负 责 人:金海东
咨询电话:0433-4230595
办公地址:和龙市海兰路69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4247829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文化街道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