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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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1-6522141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接待、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要、保密、文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建议、提案。负责指导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会同县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及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计生、统战、宗教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脱贫攻坚。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研究,负责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工作以及机关权责清单编制和调整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联系方式:0771-6528701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考核、奖惩、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职称改革、人才评价等工作。制订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教师表彰等工作。负责指导教师对外交流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二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负责局机关和局二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干部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校宣传工作干部、思想政治课教师、心理咨询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干部任免工作以及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和因私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联系方式:0771-6524967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建设布局和总体规划。承担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拨付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等工作。负责指导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参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等机构对我县教育贷款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设置标准。承担所属单位基建管理的相关工作,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基建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行政审批办公室、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1-6526711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组织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制订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质量提升和科学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中小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负责基础教育学历学籍管理、高中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执行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资源目录、经自治区审定的地方教材和教辅资料。负责普通中小学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少数民族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通话。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开展语言文字活动。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资源数据采集管理。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承担中小学校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及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校外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所属中小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撤销、更名与调整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德育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制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并开展招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所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县高中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体育教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意见和教学设施及专业、学科、课程教材建设标准。指导相关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教学评估。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和办学评估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历学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管理、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指导继续教育工作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指导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国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社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县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承担隆安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所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组织保障工作。做好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股

联系方式:0771-6529319

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稳定、信访、政治保卫工作。负责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负责教育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六)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771-6528703

拟订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督导评估的标准、指标体系和方案,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隆安县教育局

隆安县教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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