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能: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核,办理各类工程审批手续,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等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预、决算;负责组织实施警用武器、器材、仓储、调运和发放工作;负责警用物资的调拨工作;负责全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物品的购置、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的维修、维护保养、燃油采购、保险及事故理赔工作;负责办理车辆号牌、检验、更新、报废及转落籍工作;负责组织全局警用服装的发放和调剂工作;负责涉案财物和罚没物品、扣押物品的收缴、保管工作;负责局办公楼的环境卫生管理及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负责局办公楼的物业维修、维护与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工作;负责民警食堂及宿舍的管理工作。
(二)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办理行政案件复议、听证、诉讼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对疑难案件复议、应诉案件和领导交办案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指导基层法制工作,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负责全局的控告申诉工作;负责接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提出的控告和申诉;负责承办控告和申诉案件;负责查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及时上报查办结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上访人的调查摸底及防控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三)情报指挥中心(加挂视频侦查大队、科技信息化室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上级来珲领导的安全警卫、各种大型会议活动、重大临时性工作方案的制定、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合成作战指挥系统和情报平台工作;负责应用公安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平台,开展数据分析挖掘、情报分析研判;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为实战单位提供信息查询、轨迹查控、研判分析等快捷服务;负责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做好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工作;负责积极配合实战单位做好视频证据的固定保存工作;负责全局通信设备建设、使用、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使用、网络运行维护、优化配置、升级改造、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网站维护、软件开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四)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全市各级公安政保部门开展政治安全保卫各项业务工作,维护国家安全、保障政权安全和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工作;负责对各种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的防范打击工作;负责反恐怖、反渗透等工作;负责对现行破坏政治安全犯罪活动进行侦查和依法打击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政治保卫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等工作;负责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及中方合作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情况,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查处违法活动;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的登记、年度检查、临时活动登记备案,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五)内保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搜集内部单位敌社情、不安定因素等情报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负责上级来珲领导、各种大型会议活动驻地内部的安全警卫;负责全市各类考试试卷押运、看管和考点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抓好校园警务室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六)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及时提出打防对策;负责侦办由公安机关受理的经济犯罪案件;负责对企业领导和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七)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负责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管理;负责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治安案件的查处和预防;负责疑难治安案件和涉警案件的查处;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规范保安服务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政治稳定、群访事件的信息重点人相关情况;负责信访维稳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
(八)户政管理大队(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负责对派出所有关业务工作检查指导;负责指导全市社区警务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派出所开展实有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治保组织建设及群防群治工作;负责全局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梳理全局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负责全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增加和撤销;负责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的调整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涉及“互联网+公安”事项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管理、落实、宣传和咨询答复等工作;负责政务、警务公开等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九)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是:侦办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制售假烟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打击本辖区内的污水排放犯罪行为;侦办上级公安机关环侦部门交办的有关案件。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依法履行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网吧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互联网情报信息监控、处置和情报搜集工作;负责查处发生在信息网络中的违法犯罪案件,为其他部门和警种侦查、调查各种涉网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十一)禁毒大队(加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分析、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精神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十二)出入境管理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申请的相关受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境外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事)件的查处;审批和监管我市特殊人群出境情况;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十三)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分析刑事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研究制定打防对策;负责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型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有组织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收集反馈各种犯罪信息,建立特情耳目、刑嫌调控等刑侦基础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刑事犯罪侦查和阵地控制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十四)特巡警大队
主要职能:负责市区内所辖区域的巡逻防控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以及重要目标的警卫安保工作任务;负责维护辖区内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街面现行违法犯罪;负责按照110报警服务台指令处警;负责处置突发案件工作;负责服务群众和警务支援工作;负责处置劫持人质、持枪作案等严重暴力、恐怖犯罪、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负责对所属留置看护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十五)交通警察大队
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相应对策;负责全市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的指挥、疏导,日常路面巡逻,依法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参与、配合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和车辆的行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科学管理交通,合理规划道路,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合理设置、安装道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为道路划标线等;负责对各类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处理交通事故现场,侦破逃逸事故案件,依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类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全市大型活动进行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大型警卫任务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三道防线公安检查站的堵截、查控、盘查等工作。
(十六)政工监督室(加挂督察大队、绩效考核办公室、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表彰奖励和抚恤工作;负责中层领导班子建设、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民警录用及警衔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警体训练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警营文化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和招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负责工会工作;负责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局各部门民警、辅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维护民警、辅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对上级巡视、巡察相关事项进行督办并报送相关信息;负责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调查公安民警、辅警违反工作纪律的案件;负责审计工作;负责协助局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十七)党建工作办公室(加挂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协助局党委宏观掌握、研究重大情况和问题,提出指导全市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全局综合材料调度汇总工作、起草全局综合性重要文稿、编辑有关刊物;负责保障局党委日常工作运转;负责组织落实局党委党内政治生活和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负责综合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以及对外办公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工作、党员队伍发展管理工作及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建设工作;负责档案、史志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密码、保密等工作;完成市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森林警察大队
主要职能: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分子,保护林区的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毁林犯罪分子,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林业生产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下设机构
共计下设9个派出所:分别为靖和派出所、新安派出所、河南派出所、海东派出所、春城派出所、光明派出所、近海派出所、中俄互市贸易区派出所、东北亚铁路治安派出所。
主要职责:
(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二)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寄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民住人员);
(三)负责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
(五)负责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开展安全防范;
(六)负责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查破刑事案件,保护犯罪现场,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案件;
(七)负责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八)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九)负责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十)负责依法打击辖区内非法宗教、邪教活动;
(十一)东北亚铁路治安派出所负责东北亚铁路集团场站区域和珲春口岸至密江铁路沿线公安工作。
(十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2个监管场所
(一)拘留所
主要职能:负责对依法被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保证其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二)看守所
主要职能:负责依法对逮捕人员、刑事拘留人员的武装擎戒看守、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依法对在押人犯的管理教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职责。
三、其他信息
负责人:范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