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负责市政府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负责进入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贯彻落实省、州、市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六)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七)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审核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珲春”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数字珲春”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十)负责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已纳入局内的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发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优化区域内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负责全市市场准入、投资建设项目、交通城建、文教卫生、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动态调整已纳入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优化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就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与对应的各市直部门后续监管的协调;负责全市行政审批体系的电子政务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工作。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公共资源管理科)。负责全局工作目标、文秘、会务、机要、保密、宣传、接待、档案、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硬件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二)综合规划科(政策法规科、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承担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数据产业发展管理科。负责拟订市本级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市各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承担“数字珲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审核市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指导各单位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数字化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产业聚集、品牌打造工作;监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上级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指导全市信息技术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协调组织数字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全市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担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编制全市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
(四)营商环境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并在机制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联系市内异地商会和国内外珲春商会。承担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察、督导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
(五)政务公开督导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承担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全市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六)政务大厅监督管理科。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市政府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市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
(七)市场准入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商务、林业、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交通(运管)、牧业等部门相关事项的审查、备案、核准、审批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同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八)投资建设审批科(综合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发改、住建(人防)、规划、林业、交通(路政)、水利等部门相关事项的审查、备案、核准、审批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同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后续划转其他领域权力事项的审查、备案、核准、审批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同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现场勘查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社会事务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民政、民宗、教育、卫生健康、人社、农业农村、牧业、司法等部门相关事项的审查、备案、核准、审批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同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十)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珲春市政数局负责人:王树恒
咨询电话:0433-7514595
办公地址:吉林省珲春市站前东大街1737号 邮政编码:1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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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秋冬季;8:30-12:00,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7567005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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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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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新政务中心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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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8170805
办公地址:吉林省珲春市春光西街540号四楼五楼 邮政编码:1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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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秋冬季);8:30-12:00,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751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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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3:00-17:00(秋冬季);8:30-12:00,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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