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畜牧业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2023年6月挂牌成立,核定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畜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管理及行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提出行业投资计划建议,承办行业基本建设、综合开发和财政资金等方面的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县畜禽良种繁育、繁殖改良和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四)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医医疗器械行政管理和种畜禽、兽药等生产质量的检测、鉴定;负责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监督实施全县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指导全县动物检疫防疫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动物检疫防疫体系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负责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牲畜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检测、调查、控制、发布、扑灭等应急工作;承担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根据国家畜牧、兽医行业技术标准,组织拟定地方畜牧业操作技术规范;负责县级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审核发放。
(八)负责畜牧业的经济、技术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畜牧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监督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饲料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饲料生产质量检测、饲草行业监督管理。
(十)负责指导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全县畜禽粪污处理中心、粪污堆肥场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畜牧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的职责分工。
内设机构(暂定)
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管理、办公安全、后勤保障、外联宣传、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县畜牧业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畜牧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县畜牧业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调研及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本系统职工队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本部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牧业科 (安全生产监管科 )。负责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全县畜牧业经济发展,对行业发展中资源配置、结构布局及适度调控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监督畜牧业行业国家标准的实施;负责畜牧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畜禽及畜禽产品统计,鉴别、预警预报工作,承担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畜牧行业的科技教育培训: 负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承担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种畜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产业园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划,负责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监督管理;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管理及行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组织实施畜牧业规模养殖标准化建设和名牌发展战略;负责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划、布局和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奶业发展规划; 负责指导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拟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粗饲料的开发与利用,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 负责指导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等职责:负责畜牧业工作信息搜集整理,负责畜牧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动物防疫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动物防疫有关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扑灭计划、应急预案,负责疫苗等防疫物资的调拨和管理,负责疫情管理并组织收集整理动物疫情信息;组织实施疫情监测,提出预警措施和建议:负责组织对饲养、生产、加工、储藏、流通等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兽医卫生监管;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移动控制、检验检疫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管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兽医医政、药政法律法规: 负责拟订全县兽医医政、药政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兽医医政,药政和药检工作;监督实施兽医兽药标准;负责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兽医诊疗及兽医械监管: 负责兽医队伍建设及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和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用畜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基地建设和收购站统计工作;负责工业饲料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制定全县工业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畜牧业管理局下设单位;
(一)乾安县畜牧工作总站,加挂乾安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乾安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为正股级。领导职数2名(正职1名,副职1名)。
主要职能;
负责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和促进畜牧业发展;承担组织开展优良畜禽品种的技术推广,负责标准化畜禽生产技术推广工作,参与制定畜禽生产规范和标准;承担家畜繁殖员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受行政部门委托,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协助监督检查畜牧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协助承担畜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协助处置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事故:协助受理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证工作;负责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宣传教育。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于畜牧业管理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领导职数3名(正职1名,副职2名)。
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
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扑灭和处理;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负责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
负责人:张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