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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吉办发[2013]7号)和《关于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根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适应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设立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核定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领导职数4名(1正副处级3副正科级),另配备纪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5副科级)。核定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事业编制30名,管理岗位编制5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25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总体建设规划,依法编制区域内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管理区域内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四)按照权限规定审批区域内投资项目,核发相关证件;审核或申报区域内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协助区内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五)负责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承办土地管理的前期具体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党员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等工作。
(八)研究和处理区域内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
(九)依法管理区域内的财政、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十)负责区域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区域内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
(十二)维护区域内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行使同级人民政府授子的其他职权。
内设机构
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编制总量,吉林前郭经济开发区设立5个内设机构,具体是:
1、办公室(加挂财政局牌子)。负责开发区内党的建设职能,健全党的组织,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做好组织、宣传、青年、妇女、工会、武装工作,负责村级干部、开发区中层干部的组织管理;负责开发区公文办理及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及相关材料起草;负责内设机构、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县政府授权代管村岗位责任制考核的组织及日常工作。
承担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及有关政务服务职责。负责劳动人事管理、机关财务管理、车辆调度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办公环境管理;做好机关安全“四防”、日常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2、社会事务管理局。承担社会事务管理及民生保障职责。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和信访工作;搞好农村优抚优恤,开展安置“五保户”及贫困群体的救济、救助;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普九”教育,扩大合作医疗参保面;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村屯治安防范措施,加强村容村貌整治。
承担农村经济管理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职责。负责村级财务和村集体资产处置管理;负责农村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指标的统计上报工作。抓好各村农业生产,实现粮食单产稳步提高目标;引导扶持农民创业;开展农民技能培训,转移剩余劳动力,安置群众就业;探索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和集约化经营途径、模式,为村民土地使用权流转提供服务;做好畜牧发展、水利设施建设、林业和村屯公路管护、农业机械化工作。
工作中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领导农业站、农机站、农经站、水利所、计生站、畜牧站、林业站、劳动保障所;协调司法所、文化站。
3、经济招商局。负责开发区相关工业经济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承担企业生产过程的服务职责。负责企业生产的调度统计和开发区内所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统计上报;做好提升经济质量,加快经济发展调研,起草有关经济发展的各类规划;做好生产企业的劳动用工服务与监管;协调具备投产条件企业的开工生产,落实企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各种困难;组织企业参加展洽会,协助企业开拓市场,协调企业间生产配套。
负责市场信息、项目信息的搜集、整理、储存、承接;开辟招商领域,畅通招商渠道,搞好项目的包装、推介、洽谈、引进;做好对项目质量和投资者投资能力的考察。承担入区项目手续的代办、指导、协调,督促企业开工建设,做好建设期的跟踪服务。负责签订协议的组织、承办项目签约仪式及招商推介活动;承办或协办项目入区的各项手续,协调相关部门加速承办进度,提高承办质量;负责各项费用的催缴,协调项目建设阶段劳资双方关系,保障项目建设双方合法权益;健全企业档案,协助兑现投资协议中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
4、规划建设局。承担开发区和县政府授权代管区域(含代管村)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能。负责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建设区规划的编制论证、上报审批及项目的厂区规划、建设设计等图纸的审查、审批和上报;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界定企业边界、核实用地面积;负责协调县住建局对项目建设进行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企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负责辖区村屯建设规划的编制,监督规划实施,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危旧房改造审批,监督、管理代管村各项公益类项目;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并协调上级部门进行管理。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要求;了解、掌握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对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县安委会;完成开发区管委会和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姓名:乌日汗(谢黎明)
咨询电话:0436-6833188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哈达大街1111号前郭县政务服务运行保障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2123449
办公地址: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大街90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