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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能源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一、基本概况
白城市能源局(以下简称市能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白城市能源局负责人:李飞军。机关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行业监管科、法规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资源科、电力科。
下属事业单位白城市能源开发服务中心。坐落于白城市洮北区文化西路43号,联系电话为0436-5890822。办公时间为: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白城市能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人:丁极枭。
二、主要职能
市能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编制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产业宏观管理,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制定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市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负责能源产业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全市能源产业开发重大事项综合、调度、协调和服务;为全市能源产业开发提供信息服务与相关支持。
三、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参与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以及燃料乙醇、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方面产业政策;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四、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产业重大示范工程实施,推广应用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
五、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能源项目的申报及资金政策争取,履行能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能源统计调度、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八、负责全市能源开发合作,推进市际和域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九、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市能源局拟定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市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市政府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436)3223712
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14:00—17:30(夏)
咨询电话:0436-3292623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公园东路14号白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令时: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