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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及职能
兴参原名苇沙河,因苇沙河流经镇区而得名,1940年因盛产人参而改名为兴参。兴参镇位于抚松县西北部,距县政府所在地50公里,毗邻松花江,是吉林森工国家森林公园、抚松国家地质公园核心区域,全域地处三湖保护区内,总面积277.34平方公里,东与新屯子镇相接,南与万良镇相接,西与抽水乡相邻,北与靖宇县和桦甸市隔江相望。兴参镇是在2005年机构改革时同原榆树镇合并的农业乡镇,现辖1个社区(参场社区),12个行政村(兴参村、兴华村、平安村、阳岔村、东兴村、兴盛村、榆树村、西南岔村、二道沟村、头道沟村、顺兴村、丰收村),其中4个村为水库移民村,1个省级贫困村,幅员面积277.3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5700亩,共有17个党支部,党员450名,总人口11791人,其中农村人口7094人,属于农业乡镇。
中共抚松县兴参镇委员会是镇各种组织、县级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镇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全面负责。在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统领下,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发展新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县委“二五十百千”工程发展思路,突出本镇地域资源优势,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全力推进“百”和“千”工程建设,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抓手,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努力完成乡村振兴预期工作任务指标,为兴参镇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提供动力。
兴参镇紧紧围绕长白山西麓全域旅游开发大格局,全面提升本镇旅游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大力发展沿线行政村的特色生态农业观光、体验旅游项目,按照“一村一景观”的要求,推进区域联动,打造兴参镇长白山小浆果生态旅游景观带,以顺兴村蓝莓、头道沟村玫瑰花为重点的采摘体验、观赏摄影、深加工等功能区,打造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标准完善,管理规范的有机绿色食品产业体系。积极拓宽乡村经济增收渠道,稳步推进生态文明村镇创建,逐步打造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为一体的“长白山乡村特色旅游经济带”。
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兴参镇党委书记禚百万,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协调各方面工作。
兴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贵鹏,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包保西南岔村。
兴参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梁福娟,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包保平安村。
兴参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刘新茹,主持党政党政工作,包保兴参村。
兴参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李振玉,负责全镇纪检监察工作,包保丰收村。
兴参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宁,负责党、团委活动组织工作,包保兴盛村。
兴参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张丽敏,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包保参场社区。
兴参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高胜堂,负责全镇政法工作,包保顺兴村。
兴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宋林杰,协助镇长抓好三农工作,包保兴华村。
兴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于庆波,协助书记、镇长抓好环保等社会管理工作,包保头道沟村。
兴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郭宗价,负责全镇治安安全工作,包保阳岔村
兴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杜雨川,负责乡镇振兴工作,包保二道沟村。
兴参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康云亮,协助书记抓好人民武装(预备役)工作,包保东兴村。
兴参镇副主任科员吴庭富,协助镇长抓好教育、劳动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包保榆树村。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书、保密、档案、信息、外事、政务公开、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软环境建设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和侨务、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数字化建设、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协调乡镇考核工作相关事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邪教防范、扫黑除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法治宣传、法制建设、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政法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居)民落实消防等工作。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负责突发事件、救灾救助、等领域的管理及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落实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气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食品安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协调配合相关工作。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辖区便民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供热、供水、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物业的监管服务及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拆迁、安置以及城镇棚户区和旧城改造等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落实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三农”服务等工作。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财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辖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区域分区规划、概念规划、产业规划、控制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工业行业等规划;负责招商引资、对上争取、固定资产投资、扩权强镇等工作。负责企业服务、科技服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重点项目管理,项目融资以及重点项目的选址、规划、报批、招标及工程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绿化、亮化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以及辖区公用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落实自然资源管理、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发展改革、城镇化建设、城市管理、统计、金融、审计、能源、工信、中小企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联系、指导辖区工商联、行业协会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财政所。负责贯彻落实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负责财政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以及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做好会计核算。负责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及业务核算、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的业务核算及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国库资金管理、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程项目采购监管。指导社区财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下属事业单位
兴参镇政府已将抚松县兴参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抚松县兴参镇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抚松县兴参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抚松县兴参镇畜牧兽医站(抚松县兴参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抚松县兴参镇水利管理站(抚松县兴参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所、抚松县兴参镇抗早服务站、抚松县兴参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抚松县兴参镇林业工作站(抚松县兴参镇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站、抚松县兴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抚松县兴参镇计划生育指导站、抚松县兴参镇文化广播站、抚松县兴参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整合组建抚松县兴参镇综合服务中心并挂牌。
咨询电话:0439-6216343, 传真号码:0439-6231619
办公地址:抚松县新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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