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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泉阳镇位于长白山腹地,隶属抚松县,东与安图县相交,南与松江河镇毗邻,西与兴隆乡相连,北与北岗镇、露水河镇接壤,森林资源丰富。全镇辖10个行政村,6个街道。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 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 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各项政策,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 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 理职责,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 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豪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 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镇 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 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委书记:刘茂国,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镇人大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加明,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外事、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关慧媛,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
纪委书记:刘文礼,负责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副镇长:王延刚,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
副镇长:杜 雷,负责贯彻落实特色小镇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制定辖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实施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副镇长:陈常鑫,负责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
武装部部长:宋书深,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邪教防范、扫黑除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多网合一”等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王 永,协助镇长负责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软环境建设、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数字化建设、教育工作,辅助党委书记开展人大相关工作。
四、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务、 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审计、外事、资产管理、 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 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级(社区)党建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 等群团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邪教防范、扫黑除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政法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居)民落实消防等工作。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落实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气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突发事件、救灾救助、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组织开展、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协调配合相关工作。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辖区便民服务工作。承办 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组织开展、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壮大集体经济,推进经济薄弱村转化。承办 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办镇党 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区域经贸合作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培育重点优势企业。落实发展改革、能源、工信、科技、中小企业、统计、商 务、数字化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软环境建设、金融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联系、指导辖区工商联、行业协会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城镇发展办公室。贯彻落实特色小镇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制定辖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实施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自然资源管理、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文明、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协调配合相关工作。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拆迁、补偿、安置等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咨询电话:0439-6555000、66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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