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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9年3月15日,是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白山市关于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三)负责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四)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建成区内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照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在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设摊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相关的强制措施。
(五)对城市供热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实施日常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收取供热保证金。负责燃气企业、燃气工程建设单位、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收费和管理及质量监督,对全市燃气行业的设施、设备、贮配、运输和燃气用户实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物业管理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监督。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信访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行、外联接待、文字综合、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拟定城市管理方面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资质审查;扶着承担复杂重大案件、较重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起诉、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访维稳接待工作。
(二)监察管理科
负责城市、镇建成区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燃气、供热、房屋装饰装修等领域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噪音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吗、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工作。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三)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四、领导职责与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程显茗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辛崇发
协助局长分管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园林绿化、供热管理、燃气管理、物业管理、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市政管理处、园林管理处、燃气管理处、供热管理处、物业管理处(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联系世基公司、华天污水处理厂、利民供热公司、春城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万泰供热公司、鑫晟供热公司、临江市林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田
协助局长分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市貌、安全生产、政务公开、软环境、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环保督察、政策法规,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科(信访法规)、监察科、安全生产、软环境、创城等工作,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市信访局、市卫健局、市司法局、市政数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等。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宋爱民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支部党建、组织宣传、绩效考核、疫情防控、节能减排、机关事务、人事财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党办(绩效考核、疫情防控、组织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妇联群团)、行政办(节能减排、机关事务)、人事科、财务科等。
负责人:程显茗
咨询电话:0439-5227783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站前路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30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39-5222639
办公地址:白山市临江市建国街道临江大街171号 邮政编码:134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秋冬)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春夏)(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