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加强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市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市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市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组织、指导全市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市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七、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二十、向全市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梅河口市公安局内设 49 个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 5个:机关党委、政治部、警务保障部、督察支队、警务航空支队;执法勤务机构 18 个:指挥中心、刑事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法制支队、交警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情报中心(支队)、户政管理支队、控告申述支队、刑事技术支队、技侦支队、特警支队、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派出机构 24 个、监管场所 2 个
负责人:赵昕晔
咨询电话:0435-4234690,政务大厅电话:0435-4234860
办公地址:梅河口市康美大道与建国路交汇处,邮政编码: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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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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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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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星期六错峰服务 早9点至晚16点间
咨询电话:0435-3211342,出入境管理局:0435-3215331-2138,见义勇为办公室:0435-3218166,交警支队:0435-3562345,户政管理支队:0435-3215331-2031,控申处:0435-3215331-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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