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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

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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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6889号 邮政编码:13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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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职能信息

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辽源市龙山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龙山区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龙山区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政府投资基金本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龙山区预算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拟订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龙山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六)负责拟订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监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拟订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龙山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和部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龙山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债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十)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人员的培训和会计法规的贯彻实施。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预算执行科。承担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推动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年度龙山区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龙山区预算公开工作。负责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工作。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事项。负责总预算和财政专户的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决算工作。负责编制财政总决算工作。合理调度预算资金。承担龙山区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事项。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上下级财政之间的年终结算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财政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工作。

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拟订行政、政法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行政、政法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标准和定额做补充规定和解释工作。审核行政、政法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指导全区行政,政法系统财务相关工作。研究与拟订教科文等部门事业发展相关财政政策,事业单位通用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承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会计人才培养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处理信访和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负责财政局部门预算、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投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及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对纳入龙山区行政和事业单位的自筹基建进行审查,实施财务监督管理。承担淘汰撤并燃煤小锅炉补贴等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负责相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计划安排。负责办理中央、省预算内专项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财政拨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并实施资金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贯彻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试点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级相关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龙山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和规定。负责对我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的项目资金筹划和使用的管理。

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核工作。按规定管理部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拟订相关管理政策和制度工作。负责辽源市龙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国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担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持地方金融、保险、担保、信托发展的政策制度工作。负责参与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工作。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事项。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负责组织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负责拟订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举报案件、查处违反财政法纪和扰乱经济秩序的案件。负责拟订本局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局内控制制度建设。负责局内专项资金和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局内各科室、单位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以及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负责协调落实审计部门有关综合审计(检查)事宜。

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受理龙山区预算单位采购需求,下达政府采购任务,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处理龙山区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

(三)社会保障科。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拟订有关专项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专项经费配套标准、定额建议。指导相关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对我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发展资金、水利项目建设资金、水库运行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筹划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对国家政策的组织落实并对落实情况实施监管。负责对上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乡镇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管理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基层政权建设等有关专项资金,监督各项涉农财政资金的落实。参与本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指导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负责龙山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负责龙山区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负责龙山区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含正职3名)。机关工勤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1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

第六条  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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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坚持秉承“便民、高效、规范、廉洁”和“换位思考”的服务理念,始终把便民利企、创设良好的营商环境放在第一位。坚持以党建促业务,狠抓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养成教育,打造出了能优质高效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任务的工作人员队伍。经过5次改革大提速,实现了全省“放管服”改革满意度测评第一名。在工作中,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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