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的政策,承担全市林业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五)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六)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林业和草原相关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管理局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九)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财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的调查和研究。
(二)营林绿化科(科技产业科)。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和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和林业、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森林防火等林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检查预防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三)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责任。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有序流转;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初审及林业行政审批;负责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管理职责;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违法案件的查处。
设立机关党委。负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姓名:于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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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长春市德惠市德兴街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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