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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 发布时间:2020-07-06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5470 次浏览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长春政府工作部门。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

    (三)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四)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和负责市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核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全市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市内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七)依法承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

    (九)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技术规范;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十)负责管理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承担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销售、使用环节监督管理;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十四)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合同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监督管理科;餐饮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人事科;财会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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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德惠市 · 长春
  • 分类: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负责人:李凤虎
  • 工作时间:春夏季: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秋冬季: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31-87269646
  • 地址:德惠市惠新路1466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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