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老龄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协调、督查、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相关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地方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承担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卫生服务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控制和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组织实施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促进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相关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十)研究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承担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并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指导街道、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行业领域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健康局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定中长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医用装备购置等项目的规划、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卫生援外及局机关外事方面的工作;负责提案和议案办复、政商环境建设、公开电话接转等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机关大事记、简报编辑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建、纪检、统战、工会、群团等方面工作。
(二)医政医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中医科)
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及管理;负责全区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依法管理医院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伤病员的救护;负责对医疗机构医疗、护理质量管理检查工作;负责医疗机构的药品及特殊药品管理工作;医疗纠纷(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干部保健工作,承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负责落实国家有关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制定全区中医科技进步、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农村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农村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工作;负责指导和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开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村卫生所(室)医疗技术人员的准入,开展整体规划和考核验收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法律法规及规章,实行行业自律性管理;对个体、民营医疗机构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卫协会员开展学习、技术交流、医学科普宣传活动;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努力创造和谐有序的医疗秩序;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科
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根据授权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区老龄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卫生应急办公室)
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行业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并组织抓好落实;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信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承担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网上舆情、公开电话、民声讯息的监测办转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负责落实区委政法委工作部署,维护卫生健康系统稳定工作,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急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并根据授权发布相关信息。对重大灾害、反恐、中毒事件及核泄露、核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负责全区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妇幼健康建设;负责妇幼保健、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开展人口监测,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统计、全员人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评估;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六)法规与监督科(食品安全科)
负责制定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方面规章(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负责普法及食品安全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执法监督,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推进卫生监督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各类禁止吸烟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负责协调配合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调转、聘任、工资核定、机构编制、岗位责任制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卫生和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负责重点专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和岗位培训;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卫生科技及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各类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单位科技成果引进、推广;开展学术交流,进行学术探讨,理论研究;开发和推广医学科学技术成果;承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三、领导成员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张丙双
负责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尤宇宏(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卫生职业健康、卫生环保督察等工作。
杜靖(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行政审批、人口与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基层医疗机构、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乡村振兴(健康扶贫)等工作。
潘涛(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行政后勤、项目建设、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扫黑除恶、平安双阳建设、老龄等工作。
赵立新(党组成员、区医院党委书记):
协助局长负责医政医管、医共体建设、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建设、生物实验室安全等工作。
刘红艳(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副处级):
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协助局长负责爱国卫生、卫生健康宣传、健康双阳建设等工作。
黄立夫(区爱卫办主任、副处级):
负责爱卫办工作。
吴运庆(二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负责党务、人事、医改项目建设、医疗体制改革、乡村振兴(包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