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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1、承担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各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区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8、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中心1个,是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
中心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协助制订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工作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2、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事项;
3、按照法律援助范围,协助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4、指派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5、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宣传、交流活动;
6、负责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资料;
7、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8、研究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
9、指导、组织审前社会调查和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管理等相关工作;
10、指导、帮助、督促本辖区街道社区矫正工作;
11、承担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咨询电话:(0417)4880666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45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华北路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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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