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中有关问题,参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有关工业、信息化和服务业生产经营的政策与措施。
(二)拟定全县工业、信息化、中小企业、内外贸易、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监督检查产业政策执行情况;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政策、法规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所属行业及相关协会、学会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报告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调节措施和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引导企业重视国内外市场的开发与建设,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推进产销衔接。引导企业搞好招商引资工作。
(五)负责企业相关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定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企业的改组、改造和融资工作,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组织与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拟订我县产业政策,监督、检查县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和规划企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投资方向,加强投资项目的监督。
(七)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指导企业搞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企业发展。
(八)负责汇总全县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县商业实行行业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商品流通、餐饮服修、流通加工业的行业规章、标准,拟订全县相关行业从业标准、经营规范、定级考核等规章制度,指导商品流通行业协会工作。
(九)拟订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业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流通领域依法行政和信用建设,指导商业诚信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对成品油流通、酒类、食盐流通、散装水泥推广、报废汽车回收、拍卖典当、旧货业等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须品市场供求应急管理机制,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二)负责全县商品流通及工业企业、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的统计分析,组织市场调研、进行市场预测和信息发布,提出调控市场运行的政策性建议。
(十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流通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流通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四)加强再生资源管理,按照国家六部一委的文件精神,严格审核及时进行备案,加强管理,使再生资源经营单位遵章守纪、合法经营,为再生资源的利用,绿色环保做贡献。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灶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企业节能监察和合理用能评估、审计工作。
(十六)研究拟订全县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依法进行供电营业区划分;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参与电热价格管理;负责农村电力行政管理工作;参与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
(十七)监督建筑行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进行扶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依法对新建、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和生产线以及土源枯竭后易地继续生产粘土实心砖进行管理。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黄金生产方面的政策和法令,管理黄金矿产资源,对生产黄金的企业在生产、计划、技术管理方面搞好服务,并对生产购销实行统筹管理。
(十九)拟订并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二十)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专项基金,接受多边和双边援助项目,拟订区域合作政策措施,推进区域经济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二十一)管理全县对外经济援助工作,申请授权外经费专项优惠贷款、专项基金,接受多边和双边援助项目;
(二十二)负责各种对外经济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十三)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其他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
(二十四)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第二、三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活动,协调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改革和扶持方针政策,积极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二十七)宏观指导企业改革,组织拟订全县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方案;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指导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协调改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集体企业实施改革、改制、清产核资、资产界定、破产等。
(二十八)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二十九)贯彻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工业、信息产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产学研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三十)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三十一)围绕本县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经济工作,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等做好中介和咨询服务工作,并做好有关政策的指导和把关。
(三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我县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协助我县重大外事工作;负责处理涉外事项。
(三十三)指导协调我县的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五)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和锦州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4、加强外贸出口工作,为县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支持。
二、联系方式
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领导成员:局长:王野军
副局长:曾卫东
副局长:翟元
副局长:孙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