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县统计发展规划,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基层基础统计业务建设、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按照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三)组织领导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工业、农业、服务业、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
(五)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制度,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县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管理工作。
(六)收集和整理县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县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七)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责转变。
1、加强全县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经济形势预测研判。组织开展经济热点专题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建立健全“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统计分析,进一步拓展“三新”统计范围,逐步完善“三新”统计制度、调查方法和“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我县新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研究。
3、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和指导。为部门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业务咨询和统计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强化统计部门统筹协调分析。
二、联系方式
义县统计局
领导成员:局长:王伟
副局长: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