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按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组织实施精准扶贫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指导跨地区重点扶贫项目。
(四)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五)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县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联系方式
领导成员:局长:邱树新
副局长:张宝明
副局长:郑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