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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镇政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扶贫、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成员
党委书记:陈秋月
镇长:陈昱任
人大主席:王玉彪
副书记:宋一强
纪委书记:周路雨
人大副主席:陈勇
副镇长:赵国亮
副镇长:陈美淋
副镇长:董政文
政法委员:刘广亮
宣传委员:杨小同
机构设置
组委办、宣委办、纪委办、党委办、武装部、政法办、妇联办、共青团、人大办、财政所、工业办、民政办、扶贫办、统计办、卫教办、计生办、环保办、信访办、社会保障办、建设办、宜居办、安监办、食品监督站、交通办、政府办、老科联、关工委、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