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及体育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业、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A级景区、星级宾馆的创建与管理。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广电市场、体育市场发展,并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撤销和审核上报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确保安全播出。
(十六)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体育竞赛,抓好各级体育网点、学校建设,培养、培训、选拔、输送各类体育人才,管理体育设施和器材。
(十七)拟定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管理办法。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王莹
副局长:张 鹏
副局长:贺 皓
副局长:翟宇佳
咨询电话:0416—6636135
办公地址:锦州市北镇市市府路10号政府楼C座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北镇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地址:北镇市新区人民政府主楼五楼邮政编码:121300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