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市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八)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设置政治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
局 长:张晓刚
副局长:马 跃
副局长:许云鹏
咨询电话:0416-8191222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 人民路1号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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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