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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太和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中共太和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外办)设在区商务局,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外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太和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内外贸易、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区商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组织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五)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应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省、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负责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拟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工作。
(十一)管理全区对外经济援助工作,申请授外经费专项优惠贷款、专项基金,接受多边和双边援助项目。
(十二)负责各种对外经济洽谈会、经济会、展销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十三)受区政府委托协调海关、商检的有关工作。
(十四)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五)组织拟订我区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的对内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对全区的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组织协调、监督落实工作;负责监督、协调和考核区直各部门和各街道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布招商引资动态;协调组织我区参加外省市的区域合作和经贸合作活动;负责全区的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我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我区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我区重大外事工作;负责处理政治性涉外事项。
(十七)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16)3901040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市府西路2号太和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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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