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锦州市太和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太和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法治建设办)设在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太和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辖区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负责全区法治工作,承担法治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拟订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依法行政具体措施和工作意见,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拟订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属各街道各行业的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三)对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以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政策性文件和有关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备案和定期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协调、规范指导;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核确认;负责组织指导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负责组织和承担重要行政行为的公开听证工作。
(五)承担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对各街道及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六)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组织、监督、指导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七)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管理,负责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区的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协会的工作,并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审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服务、人民调解及基层司法所的相关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管理司法局干部队伍。
(十二)负责对全区司法行政队伍的党纪、政绩和廉政教育,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查处。
(十三)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16)3901040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市府西路2号太和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