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组织实施全区失业保险政策,拟定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贯彻落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贯彻落实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贯彻落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和聘任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核定、聘用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确定和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及培训考核办法。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区工伤保险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伤预防、康复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九) 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16-3230606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 北京路二段1号 锦州市古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6)12345,0416-2915060
办公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三段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