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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奇镇历史悠久,民族文化灿烂,满族风情浓郁,是一代王朝的发祥地,史称“穆喜”。唐置“木底城”,宋建“木底郡”,清建“木底洲”,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后因苏子河流过此处弯曲像“牛鞅”,因此得名“木喜”(满语)即是现在的“木奇”,后在合镇并乡过程中,原下营子镇合并到木奇镇,仍叫木奇,现镇政府驻木奇村。境内有许多名胜古迹。主要有后金防御明朝及其他部族进犯而建筑的建州“三关”古战场遗址和清初努尔哈赤所植御路古榆,有国内最大的一棵赤松王,人称“神树”,还有美丽峻峨的柜石山,有小三峡之称的苏子河漂流和风景秀丽的木家水电站,有国家级猴石森林公园,有抚顺农家第一游的大房子村“农家小院”,满族风味一应俱全。
辖区总面积34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82公顷,其中旱田1431公顷,水田251公顷;有林面积41万亩。木奇镇现有12个行政村(下营子村,房申村,赵家村,东韩家村,东站村,北沟村,下湾子村,木家村,大洛村,小洛村,木奇村。 ), 73个自然屯。全镇总户数6786户,总人口18251人,其中农业人口15051人,非农人口3200人。
一、木奇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镇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五)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七)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镇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八)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木奇镇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负责党员队伍建设、管理和教育培训;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新闻舆情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巡察整改工作;负责政法相关工作,协调基层政法单位与有关部门间的重大事项,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派驻所(庭)依法行使职权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负责征兵、民兵整组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负责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统筹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置邪教、非法宗教活动,做好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等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组织开展网格化工作实际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和12345民生服务平台相关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落实劳动保障相关政策,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惠残政策、特殊残疾人服务等残联工作;负责普及红十字精神,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统筹社区发展,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道路和交通管理工作。
(五)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强化城镇村容村貌管理;负责辖区内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灭火和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土地、矿产、森林、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镇、村(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区域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优化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及信息网络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辖区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及运行;负责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合区域资源,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实施辖区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实施计划,配合做好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相关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的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县执法机构在辖区内的执法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协调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负责镇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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