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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督办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举报,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六)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机构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按分工做好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互联网+政务”建设系统推进工作。
(七)承担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
(八)负责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机关楼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九)对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承担的市民诉求的办理及诉求平台的建设管理等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