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81号文件印发)精神,结合大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原则,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进服务事项办理网络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以“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构建大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贯通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市民诉求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等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基本实现政府信息“一门户公开”、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结”、市民诉求“一号码连通”、公共资源“一平台交易”、事中事后“一平台监管”、公共信用信息“一目录征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一网络通办”.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上联国家和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调、全市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牵头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2020年12月底前,实现所有四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填报、网上预审、在线提交、网上核验、在线审查和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应用。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8年6月底前,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2020年底前,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形成全市一体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在线支付等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2017年底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审改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已建成的政务公开服务平台、网上审批服务平台、12345网络热线诉求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成为大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综合平台,通过“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向企业和市民提供全方位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一网络通办”.
1.升级政务公开平台,实现“一门户公开”.2017年底前,依托“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将现有的“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进行归并整合,打造全市统一规范、互通共享的政务公开综合平台,实现“一个门户公开、一个体系查询、一套汇编查阅、多种形式解读回应”.进一步发挥好“在线访谈”等栏目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大连服务指南》《政府公报》网络版,方便企业和市民网上查询信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宣传和导服。探索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民互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升级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结”. 2017年底前,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审批大厅延伸。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线上线下统一规范。开通网上审批移动端应用和微信公众号。2018年6月底前,与省网上审批平台、各区市县(先导区)网上审批平台对接数据,实施协同办理,推动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2020年底前,整合网上审批服务资源与数据,构建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全市各地区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各部门业务系统要主动与市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做好对接,推进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与各地区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各部门业务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应用和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优化服务,指导项目单位办理项目相关审批事项,纵横联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升级12345网络热线诉求平台,实现“一号码连通”.2017年底前,将互联网与12345热线平台高度融合,在统一网上受理、统一接听热线的基础上,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市民诉求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实现市民借助互联网和移动端应用及时跟踪诉求办理情况。2018年6月底前,以12345网络热线诉求平台为依托,搭建12345网络热线便民服务平台,通过对接行业协会、加盟企业,将政务服务延伸至民生领域,全方位服务企业和市民。(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4.升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一平台交易”.2017年底前,建成市区一体、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进入统一平台。以企业数字认证为依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启动网上虚拟交易大厅建设,探索远程异地开评标。按照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开发接口,在完成与国家和省级交易平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数据共享。整合相关部门的信用、涉税、无行贿记录等信息资源,实现数据报送与公开共享。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按市场化要求,逐步理顺适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5.建设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一平台监管”.2017年9月底前,出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根据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编制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建设大连市企业法人数据库,为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法人基础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服务。2018年底前,建成大连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照后证前信息的有效传递,落实“双告知”制度,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双随机”监管抽查。2020年底前,依托企业法人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利用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已有资源,逐步建立市、区市县(先导区)两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形成全市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联合惩戒,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综合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6.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一目录征信”.2020年底前,建成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落实《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公共信用信息实行目录管理,信息提供主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公共信用信息征集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并实时更新。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全市各政务服务平台的全面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现有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加快实体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快构建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行政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服务体系与网上服务平台对接,公众和企业办事实现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街道(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直接服务基层群众,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帮办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边远贫困地区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夯实技术支撑基础
(一)推进政务信息共享。2020年底前,整合构建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全市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尤其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加快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尽快向各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切实抓好信息惠民试点工作,2017年底前,作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信息化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法定程序,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对照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制定《大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等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在国家层面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法律效力的基础上,制定我市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身份认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依法推进和规范电子签名应用,实现证件数据、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互认共享。着力解决“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和运行维护,实现横向、纵向互联互通、覆盖全市。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实现我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大幅降低上网资费水平。2020年前,建成光网城市,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大连市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子平台、各子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建设,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严格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认证管理和数字证书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大政办发〔2016〕44号)文件要求,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大连市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指导、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牵头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或职能部门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强化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的子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加大财政支持,认真抓好落实。具体实施的子方案于2017年5月底前报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编号 | 标题 | 单位 | 操作 |
XKWH00070002 | 单位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的许可 | 文化广播影视局 | 查看 |
XKWH00070003 | 个人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许可 | 文化广播影视局 | 查看 |
XKWH00070001 | 单位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许可 | 文化广播影视局 | 查看 |
XKWH00040001 | 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的许可 | 文化广播影视局 | 查看 |
XKSW00070002 | 原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 大连市商务局 | 查看 |
XKSW00070001 | 原油销售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 大连市商务局 | 查看 |
XKSW00090001 | 非机电类商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 | 大连市商务局 | 查看 |
QTSW00040000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 大连市商务局 | 查看 |
QTSW00060000 | 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不包括房地产项目及国家级开发区) | 大连市商务局 | 查看 |
QRGT00100005 | 更正登记 |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 查看 |
QRGT00110000 |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 查看 |
XKFG00010000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查看 |
QTGA00130000 |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 | 公安局 | 查看 |
XKMZ00010001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民政局 | 查看 |
QRMZ00040003 | 涉外、涉港澳台华侨补发婚姻登记证 | 民政局 | 查看 |
QTRS00090000 | 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查看 |
QTGT00030000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备案 |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 查看 |
QTGT00040000 | 矿山储量年报评审备案 |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 查看 |
XKHB0001000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登记表除外)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查看 |
XKHB00020000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查看 |
QTHB00030000 | 对危险废物延长贮存期限批准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查看 |
QTHB00060000 | 对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以及治理修复后的环境监测等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及论证评审资料的备案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查看 |
QTHB00230000 | 对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或者拆除的批准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 查看 |
QTCG00010000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 查看 |
QTCG00020000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 查看 |
如题,连锁店是否需要分别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因此,连锁店也应该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延期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但是,因生产经营能力、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予延续。
怎么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金怎么领 一是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二是失业人员拿到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后,应当先到当地规定的失业登记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就可以到受理其原所在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办理申领手续后的10日内,就会被经办机构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到经办机构取得单证,再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关于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如下所示: (1)职工失业后,60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④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日内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在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在经办机构取得单证,再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重新就业;②应征服兵役;③移居境外;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⑤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介绍的工作;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00元失业金补助领取在哪领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大连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大连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由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11-65850116;窗口咨询地址: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一楼C区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411-88900000(12345);收信地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网上投诉地址: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8890平台 办理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一楼C区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查询: 窗口查询: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一楼C区综合窗口; 网上查询地址: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网站(http://xzfw.dl.gov.cn/); 查询电话:0411-65850116 申请条件: 1.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投资到位; 4.医疗机构用房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符合要求; 7.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合格;
大连市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在哪里办理?联系电话是多少?
大连市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由大连市公安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查询:0411-86766128 咨询电话:0411-86766128 监督投诉电话:0411-86766409或0411-88900000(12345) 办理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3楼大厅B区13号外国人停居留证件办理窗口 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197号,金州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发区综合科窗口(受理开发区范围内申请) 大连市高新区高新街1号后楼,高新园区综合科窗口(受理高新区范围内申请) 出入境管理局开发区综合科自贸窗口 保税区洞庭湖1号自贸大厦2楼 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辽河西路201号 办理时间: 大连市出入境管理局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发区综合科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高新园区综合科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保税区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16:40 开发区分局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6:30 申请条件: 对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人才和投资者以及出于人道和其他合理事由确需由停留变更为居留的,对外国人延长居留期限、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对居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的可以申请居留证件的。
大连市港口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大连市港口经营许可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 0411-65850379 监督投诉电话: 0411-88900000(12345) 办理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营商环境局一楼综合服务二区01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周六周日9:00-12:00,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第七条从事港口经营(港口拖轮经营除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并按相关规定配备无障碍设施; 3.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经专家审查通过;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大连市网络预约客运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大连市网络预约客运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查询:http://xzfw.dl.gov.cn/wsfwdt 办理地点: 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西岗区香周路105号)业务科121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大连市基金会注销登记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大连市基金会注销登记由大连市民政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公示:通过大连市民政局http://minzh.dl.gov.cn/web/guest;jsessionid=JARprJi03clpjq1M0s1b9Q7WJWQ7oOIj_4Wr3SaBiUB0rvKuX5Nr!243662724!1560846047412公示 办理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电话0411-65850285或到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一楼C区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一楼C区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9:00—12:00,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根据政策随时调整,如法定节假日需办理业务的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预约。咨询电话:0411-65850285) 申请条件: 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注册公司时填写经营范围容易出现哪些问题?
一、不关注经营范围的前后顺序 有些企业同时经营多个行业的业务,此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所在企业为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小心吃亏。 【案例】 A公司从事主营商务服务,兼营货物销售,但把货物销售放在第一顺位。税局选案时,跟批发零售业的行业对比,税负偏低,于是A公司就稀里糊涂被盯上了,其实人家交得多的是6%的增值税,17%的交很少啊~ 二、分支机构随便写 企业设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此,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以内。 但是,如果企业设立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需要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三、没有考虑核定征收 打算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案例】 B公司新设公司拟申请核定征收,财务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时,随手增加了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的经营范围。申请核定时,税务机关说专利代理不能核定征收,你们公司不符合规定,B公司只能默默注销重新设立公司… 四、经营范围越多越好 由于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具发票,需到税局代开发票。财务人员为了节省麻烦,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 但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案例】非房地产企业以土地投资设立新公司,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房地产企业除外。如果不幸新注册的公司加了“房地产开发”的经营范围,该公司以土地投资新公司时,可能没办法享受到税收优惠。 五、经营范围随便抄 网上经常会列举各行业常见的经营范围。小编建议,这类帖子看看参考下就可以了,别全抄啊,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业的企业税率不同。 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