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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辖区范围,东起沈山线,南至沈新路,西与沙岭街道东民、和平社区相邻,北与北陵街道后丁香社区和马三家街道瑞金社区、永安村相邻。区域面积32.2平方公里。管辖26个社区,5个公司。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辖区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工会、妇联、共青团、人民武装等工作。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治安联防和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4.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教育等活动,做好民政、就业、卫生健康等工作,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新风,做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5.强化辖区的城市管理,贯彻城市规划,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环境卫生、防汛防火等工作。
6.加强街道经济的协调和服务,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项目用地保障、企业帮扶等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7.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支持居(村)委会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区(村)居(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居(村)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8.搞好社区(村)服务,做好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发展便民利民的服务事业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9.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2.综合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民生诉求的受理、分派、办结和反馈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辑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村)建设指导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工作,推进落实“一网通办”。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指导社区(村)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社区(村)开展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小区党群服务站建设和社区网格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社区(村)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社区(村)戒毒、社区(村)康复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
6.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承担城市精细化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街道、社区(村)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产监管服务及房屋征收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协助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排查环境违法信息和环境事故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舆情,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源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面向公众组织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
7.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负责对接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科技创新发展等工作。
8.沈阳市于洪区监察委员会驻迎宾路街道监察办公室。按照《关于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干部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辽纪发〔2018〕12号)要求,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为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设主任、副主任、监察员,主任由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员由街道专职纪检干部担任,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重点是日常监督。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干部任免、管理监督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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