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辖区内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协调机制。
2.负责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社会稳定。创新党员管理教育方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支持和保证群团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 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普法、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和武装工作,违法青少年帮教、转化,做好外来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6.负责对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经济法规和经济政策,提供政策性的咨询和诠释等服务,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统计报表并进行分析。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 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8.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指导社区工作,做好社区服务,扶持社会团体,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二)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1.党政综合办:负责党的建设及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及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负责统战和群团等各项工作;负责面向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建活动,提供党建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文字综合、文电、信息、保密、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人民防空工作。
2.城市管理办: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和住宅区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负责市容环卫、园林绿化日常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市政道路维修、房屋修缮、水暖电气设施设备维修、除雪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3.社会治理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开展防范各类邪教工作;负责做好治安联防,配合司法所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以及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等工作。
4.社区指导办:负责指导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等工作。负责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自治平台;负责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区班子建设以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负责协调、检查、监督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执行情况,开展社区各项评比和表彰等工作。做好民政、退役军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优抚、双拥、殡葬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加强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负责建立区域文化活动中心等工作。
5.公共服务办:负责履行社会服务、社会救济、民生保障等工作。负责完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办理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等工作,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社区养老服务等工作。
6.经济发展办:负责在地统计、经济运行监测、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稳定扩大税源等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所辖街区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分析预测辖区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业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服务工作,参与辖区内项目落地建设服务,协助职能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题;负责发挥街区资源优势,配合区直招商部门做好引进企业的落地配套服务工作,发展街区特色产业,促进地区扩大税源等工作。
7.应急管理办:负责安全生产、灾害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防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工作;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承担紧急任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辖区范围内各类安全隐患的日常巡查、协调处置和维护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