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普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指示、命令。
(2)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
(3)执行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残疾人事业、计划生育、侨务、征兵和文书统计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普宁市大坪镇委员会、普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下设 9 个党政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