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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开发、移民、渔业等方面的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发展规划,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综合协调处理“三农” 工作,抓好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统筹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卫生管理,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管理, 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负责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研究、指导农村(社区)建设,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负责镇供水、用水、节水、 排水的行业管理。负责统筹协调水务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 负责水土保持和保护水资源工作。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组织落实综合防灾减火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