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市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
(二)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种植业、渔业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四)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2、政策与改革科(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牌子)
职责:开展全市农业农村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3、发展规划科
职责: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4、计划财务科(挂农业保险科牌子)
职责: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5、乡村产业发展科(挂对外合作科牌子)
职责: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6、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职责: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7、市场与信息化科(挂科技教育科牌子)
职责: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挂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牌子)
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
9、种植业与渔业管理科(挂农药管理科牌子)
职责:拟订全市种植业、渔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10、农田建设管理科
职责:指导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11、宅基地管理科
职责:负责全市市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12、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职责: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方面的管理工作。
13、畜牧兽医管理科
职责:负责全市畜牧也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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