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 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 衔接。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 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 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 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 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宏观 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 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 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协 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 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 交通运输协调。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 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 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 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 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 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改革方案,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 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 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投融资、计划等 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 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 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 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 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 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级财政 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 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并按分工推动落实 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 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 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 区招标投标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 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 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区农村经济、工业、能源、 综合交通运输、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 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 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 础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并协调实施, 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或 参与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 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 创业投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推荐申报工 作。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 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训经济发 展新动能的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组 织拟订全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 担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七)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 口计划。综合平衡全区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 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八)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政策衔接,组 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区 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 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 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 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 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 申报省、市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 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能源消费总 量和强度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节能环保产业的 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十)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 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服 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 导。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 点示范项目。
(十一)研究提出全区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 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 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实施历城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 验区建设,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 验区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工 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 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协助市发展改革委做好评标、评审 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十三)组织研究全区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 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 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 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会同有关部门 审核本区范围内设立和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价 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全区 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价格认定的 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牵头组织对口支持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对 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区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负责粮食宏 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储备、产业发 展等方面的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 和应急工作责任。负责指导粮食流通、仓储管理和粮食加工 业发展。指导、监督粮食购销、存储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粮 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 理。组织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督导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 交流。承担区级储备粮食管理责任。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 建设与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粮食有关项目的资金申 请等工作。负责区级储备粮等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 财务挂账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资金的使用。 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区 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十六)组织拟订全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 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落实相关标准。推进 能源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 指导全区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 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 责全区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发布能 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保障。负责全区能源行业 管理。负责全区油区管理。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 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和压煤建筑物报迁管 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职责范围 内,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与能源相关 的政策。组织落实能源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 组织协调节能重要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 广使用。负责全区重点用能设备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能 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区外以及境外能源开发利用。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运行 情况,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发展 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加快推进全区金融业改革发 展。参与拟订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 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地 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 款公司设立、变更初审等工作,配合省市监管机构做好全区 民间融资机构许可业务的有关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和 金融活动年审、初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管理范围和权限,对金融属性交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推 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 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
(十八)负责本系统内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 想和群众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 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 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 政府“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 能。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 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充分发挥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 各类市场活力。 1.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 全区规划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 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强化发展战略规划 的约束和导向作用。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 运用机制化,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 同性。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 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 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制度。 3.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 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 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性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 度,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加强政府定价管理,对政府定价项 目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并建立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完善价格改革配套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 4.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地方粮食储备, 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进形 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5.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 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粮食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粮 食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 用。 6.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能源供给体制质量,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构建清洁低碳、安 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7.强化能源行业管理,加强能源法制化建设,推进能源 体制改革,提升能源高质量发展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 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8.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 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履行 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保持能源行业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节约用水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城乡水务局负责节 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 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 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 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 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 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 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 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 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 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 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 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 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 用水工作。 2.关于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发展改 革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 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 和扶持政策,并负责将其与全区能源规划相衔接。区工业和 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 国家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区相关规划、政 策,指导我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电 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局 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 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建设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 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内设机构
7 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挂区委财 经办秘书科牌子)、国民经济综合科、投资和重点项目科、经 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体制改革科、综合督查科。
所属单位
济南市历城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济南市历城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的 决算,主要原因是所属单位济南市历城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济南市历城区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因不具备财务独立条件,由 本级统一核算管理,并由本级编报一套决算
咨询电话:(0531)88023799,(0531)88023800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47号; 邮政编码: 250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531--88161196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 250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531-66899260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东南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期除外);
济南市历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1、办公室(挂区委财经办秘书科牌子) 负责人:周涛 联系电话:2、国民经济综合科 负责人:周奕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