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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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加挂党建工作科)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査、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负责人:林芳

   联系电话:0536-6503696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街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分析研究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定期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运行调节政策建议。协调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工作。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并衔接有关部门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査研究工作。牵头衔接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协调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组织推进县城经济科学发展试点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调度督导各镇街(园区)推进新日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对外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新旧动能转换绩效评价考核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金明

   联系电话:0536-6113371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主要职责: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监督检査市重点项目、市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工程进度、投资完成及概算控制。负责组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筛选、评审,组建重大工程项目库,协调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工作。综合分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运行状况,研判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有关工作。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产业政策的建议。统筹全市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衔接平衡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农业社会科。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农业农村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参与拟订小城镇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提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平台建设。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协调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战略物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的调控政策。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的设立审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市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名录。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承担全市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及存续期监管工作。牵头推进全市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全市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吞吐调节计划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健全全市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和市级储备棉花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负责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负责拟订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按权限组织实施全市各类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工作。承办中央和省、市下达的救灾物资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和棉花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和粮食应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统计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等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等物资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技术规范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及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全市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相关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五)绿色发展科。

主要职责:综合分析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负责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循环经济环境治理等方面的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申报工作。参与制定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相关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全市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衔接平衡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协调能源产业发展有关重大间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全市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国家、省、市能源节约方面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等申报工作。组织推进全市能源关健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拟订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发供用电的综合协调和监管指导。衔接平衡电力专项规划。负责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示范建设。组织实施和审定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目录。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协调落实军队通用物资和装备采购、战备物资供应渠道和社会化储备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有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权限,负责相关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相关政府投资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人:张祖华

   联系电话:0536-6112807

(六)服务业发展协调科(加挂人才工作科)。

主要职责:统筹指导全市服务业发展,研究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服务业产业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修)订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创建工作。协调指导服务业试点示范创新项目建设,检査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负责服务业载体培育。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建设项目的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牵头组织协调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实施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承担我市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战略工作。拟订全市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对口支援工作。承担相关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人:郑怀江

   联系电话:0536-6356508

(七)价格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贯彻国家和省市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拟定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提出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建议。按照相关授权制定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和价格听证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按相关授权制定调整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和部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采集报告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收费争议。承担相应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定调价前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承担国家和省市重要农产品成本及相关经济指标的调查分析工作。承担全市价格评估、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及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

   负责人:殷明杰

   联系电话:0536-6320611

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诸城市社会信用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潍坊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调度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

(四)负责现代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发展;

(五)负责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

(六)完成诸城市发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袁丁

    联系电话:0536-6177927

二、诸城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参与全市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咨询等工作。服务推进省、市重大项目建设,配合做好项目调度、监测、分析、问题收集及解决工作。

(二)参与全市产业发展定位、生产力布局、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未来产业发展等超前谋划等工作。配合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战略,参与有关产业发展的综合性和专项政策制定。对全市第三产业运行情况开展监测,参与协调服务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助开展新经济前沿研究,提出全市新经济发展优先领域、重点方向,配合推进新经济领域产业发展、市场主体培育、应用场景落地,为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支持保障。

(三)参与编制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镇街(园区)编制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

(四)参与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五)研究产业发展形势,参与产业发展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分析,提出产业有序发展的对策建议。

(六)配合做好全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

(七)完成市发改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端云

三、诸城市能源和物资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节能政策、规划及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务。

(二)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工作。

(三)承担能源行政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做好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用能审计、能源利用评价状况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五)承担全市能源总量和强度控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辅助工作;承担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辅助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潍坊市有关粮食储备与流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七)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辅助工作;了解反馈城区粮油市场的供求信息,负责城区粮食应急体系运行及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落实;参与保障应急时期城乡居民粮食供应;配合全市储备粮(含食用油)的计划落实,并负责日常管理;提出储备粮的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按照权限组织实施。

(八)参与对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服务。

(九)参与全市粮食市场建设与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相关工作;协助企业申报粮食产业项目,跟进项目落地后的指导服务;参与地方粮油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与维护工作。

(十)负责诸城驻军粮油供应工作;承担全市粮食统计、流通信息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调剂、转运工作,负责救灾物资储备库日常管理;负责执行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的购置计划;做好应急物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动用指令参与物资调拨工作。

(十二)做好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服务工作及中心直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三)参与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

(十四)完成市发改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陈伟

    联系电话:0536-6212047    

四、诸城市经济技术协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参与全市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等研究分析工作;组织参与拟定全市对口支援工作计划;配合做好国家、省确定的全市的对口支援工作;配合做好东西部地区交往交流交融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实施的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提出我市重点区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建议;配合做好我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相关协调推进工作;配合做好相关重点人才项目申报服务工作。参与实施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配合组织拟订、推进实施相关规划、政策和工作计划;参与胶东经济一体化发相关工作。

(三)完成市发改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郑华欣

    联系电话:0536-6115178

五、诸城市价格认证中心

主要职责:

(一)协助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对其办理的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及行政执法活动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

(二)协助本级税务机关,对其税收征管过程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涉税财物进行价格认定。

(三)协助本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

(四)根据本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承担价格管理、决策的相关基础性和辅助性工作,完成市发改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桂林

    联系电话:0536-6320619

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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