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承担全市利用省基本建设资金、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重点项目进行管理推进。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
(十二)研究提出全市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烟台市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
(十四)做好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
(十五)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参与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管理全市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储备粮棉行政管理。
(十七)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十八)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
(二十一)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