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统计工作、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镇(街道)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核调查项目、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人员培训等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国家和省、市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
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全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拟订全区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以及有关统计制度。拟订全区有关统计标准,审核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核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区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区域经济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各镇(街道)国民经济数据进行核算分析。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拟订全区服务业统计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服务业统计制度以及实施方法。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镇(街道)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
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区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区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咨询电话:0632-8832668
办公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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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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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632-88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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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