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补贴;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指导休闲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的建设;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六)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拟订农业地方标准;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七)牵头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拟订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九)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有关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全区农业种植业、畜牧养殖业和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引进农业新品种及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野生植物(国家一级)采集初审;负责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
(十一)牵头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零星办公用品购置,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保密、档案、安全、固定资产清查及管理等工作。
(二)财务股。承担局机关财务、职工社保缴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监督管理。
(三)政工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四)农村社会事业股。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农村宅基地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组织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发展规划股(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负责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承担乡村振兴、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农业普查与统计、目标考核、招商引资工作。
(六)乡村产业发展股(挂市场与信息化科牌子)。负责农业产业化、产业扶贫、“三品一标”认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信息化以及各级农展会参展与推介工作。
(七)农村经济合作股。负责农村“三资”管理、村集体经济增收、农经年报统计、村级公章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
(八)种植业管理股(挂农药管理股牌子)。承担农作物种子、苗木、果业、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和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粮食直补、农业保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九)生态能源股(挂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股牌子)。拟订全区生态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农业环境监测、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十)科技教育股(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外来物种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指导农业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
(十一)农田建设管理股。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法规股。承担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法、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畜牧与渔业管理股。负责畜牧业与渔业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安全和农机补贴等相关工作。
(十六)党建办。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及综合口工作。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
(十七)农办秘书科(信息宣传办)。承担农办日常管理、农办及局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记录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工作情况上报。
(十八)农业重点项目股。负责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规划、包装、储备、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九)执法大队。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
(二十一)信访室。农村财务、农村土地的承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等领域农民的诉求和信访案件调查、有关政策的解读。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山亭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农药质量检测及农药中毒重大事故调查、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农作物药害事故技术调查与鉴定、植物检疫普查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绿色食品续展和年检、有机食品再认证等辅助工作。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与保护利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项目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耕地质量提升、评价与管理、全区肥料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肥料监督检查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化肥农药减量行动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野生植物保护、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农业技术推广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优秀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等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品种试验点质量评价工作;承担新品种初级试验、遴选和推荐工作;承担全区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发生危害情况调查、会商、病虫情报发布及防控工作;承担全区土壤监测点取样、检测、汇总和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承担全区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农业技术信息咨询、宣传、培训、指导、农村经济统计等服务工作;承担粮棉油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生产信息、果茶蚕桑生产情况调查、种业信息、植保信息、农村能源与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农药信息;承担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农村等相关专项培训工作。负责我区渔业养殖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组织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选育试验、示范和推广;培训基层技术人员和渔业生产者,为渔民提供信息服务。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山亭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辅助性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定、实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承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农村产权交易等辅助性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辅助性工作。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运行监测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村农田、宅基地、承包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山亭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承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兽医实验室建设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畜产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动物卫生道路检查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医从业人员、动物诊疗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畜禽养殖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区种畜禽、毛皮动物养殖、奶畜饲养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畜牧技术推广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山亭区果业服务中心。参与研究拟定全区果业生产发展规划,承担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制定辅助工作。承担果树优良品种引进、适应性栽培试验工作,推广应用果树生产新技术。开展果树应用基础与产业技术研究,果农、基层果树技术员培训;提供果业技术咨询服务。承担果树示范园规划、建设、发展辅助工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山亭实验站。承担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重大农业科技攻关、技术研发计划项目和各类科学试验项目。承担农业科技成果的集成创新、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作物良种引进、繁育、示范和推广工作;自主开展新品种选育、新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农业技术交流、指导、培训和传播等工作。承担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632-8832668
办公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632-8836760,0632-8832668;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市民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咨询电话:0632-8811121
办公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1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